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法已于2011年发布了修订版。

目 录

1颁布令

2目录

3法律条文

1. 3.1 第一章 总则

2. 3.2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 3.3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 3.4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 3.5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 3.6 第六章 法律责任

7. 3.7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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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1 基本信息

2. 4.2 内容简介

1颁布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 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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